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已由
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孟发改投资[202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2)规 模:本项目为雨污分流工程,主要建设团结路、民族街、
建设大街两侧雨污水管道。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铺设雨水管全长约16452米,管径d800-dl400,管材选用钢筋混凝土管;铺设污水管全长约11912m,管径
DN500-DN600,管材选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人行道破除及恢复3180平方
米,非机动车道破除及恢复23420平方米,机动车道破除及恢复66640平方米, 罩面115232平方米。
(3)建设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 (4)资金财政资金; (5)工程质量: 合格;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施工工期:总工期为18个月; (8)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委托监理范围为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2)本项目全面面向小微企业,投标单位需是小微企业或视同于小微企业。
3.1.2其他要求:(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23 09:00至2023-05-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1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沧州铭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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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孟村回族自治县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报业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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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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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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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丁主任
| 联系人: | 杨英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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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7-6721456
| 电话: | 0317-3079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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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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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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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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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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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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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