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港口粮食和物资产业园建设项目场地景观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AZC-2023050137-XY 项目概况
盱眙港口粮食和物资产业园建设项目场地景观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标的)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C-2023050137-XY
项目名称:盱眙港口粮食和物资产业园建设项目场地景观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20万元(含10万预留金)
最高限价:120万元(含10万预留金)
采购需求:盱眙港口粮食和物资产业园建设项目场地景观绿化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期内甲方通知乙方后确定或合同签定后50日历天或按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审查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③、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序号
| 资质内容
| 提交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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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 (1)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
| 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中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中
|
| (2)
| 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 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中中
|
| 受托人身份证
| 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中
|
| 2
| 营业执照
| 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中
|
| 3
| 承诺书和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 盖章上传电子标书中
|
| 4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
| 盖章上传电子标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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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盖章上传至电子标书
|
| 6
|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
| 由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或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5月23日至 2023 年6月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2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电子数据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 9 点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6月5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淮安市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盱眙农村商业银行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无。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电子招投标说明
3.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评标。请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3.2投标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80996058、18962289236;QQ:3260927750。
3.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网上开评标”。请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详见前附表不见面开标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盱眙城南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地 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22楼
联系方式:穆海迈15189563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格林春天
联系方式:15050808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林
电话:15050808668
江苏盱眙城南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