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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饮用水水质提升与综合改善技术应用示范(南区水厂)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饮用水水质提升与综合改善技术应用示范(南区水厂)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
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4491
项目名称: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饮用水水质提升与综合改善技术应用示范(南区水厂)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296471.94(元)
最高限价:
16296471.94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如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含参级)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23日 18时30分 至 2023年05月30日 18时3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15日
10时30分
地点: 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如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牵头人(货物采购单位)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与其他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组合联合体,并签订相关联合体协议后,由联合体牵头人(货物采购单位)报名项目。具体操作咨询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人员。
2、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应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3、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6、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8、本项目各项公告均在以上媒介发布。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中心
地 址: 阿里地区噶尔县
联系方式: 王永刚 17808971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里茂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象雄路四区一排三号
联系方式: 13659596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次仁
电 话:13659596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