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智慧审判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ln_hyz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YK-2023002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智慧审判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智慧审判辅助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2023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3日(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5日 至2023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ln_hyzb@)
方式:线上邮箱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82-5号 辽宁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华城小区北外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82-5号 辽宁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华城小区北外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
供应商报名将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ln_hyzb@),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HYYK-2023002+投标人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与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与安定北路交汇处附近西
联系方式:张先生 0417-2878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82-5号
联系方式:李月 15204171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
电 话: 1520417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