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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先期实施及二阶段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项目竞标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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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先期实施及二阶段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项目竞标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天津 |
发布时间: |
2023-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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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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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先期实施
及二阶段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项目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三期工程(一阶段、二阶段)项目已由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天津LNG 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股东意见的通知》(石化股份计〔2022〕134号)、《关于天然气分公司天津LNG 三期工程二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2〕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采购人为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先期实施及二阶段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项目已具备竞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承包商参与竞标。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三期工程一阶段先期实施及二阶段工程。
2.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
2.3采购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50万元(含税)。
2.5采购范围: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三期工程一阶段先期实施及二阶段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和后续设计工作,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报告和监测报告,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水保监理、监测相关资料,配合采购人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配合资料和档案的数字化交付工作。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有以下业绩之一:
①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
②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水土保持监理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5万元)和监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5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承包商人员资格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或有效的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土保持专业)(注册于承包商单位);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或石油化工工程水土保持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5万元)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2)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1名),持有《水利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有效的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土保持专业)(注册于承包商单位);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5万元)。
(3)监测工程师(至少配备1名),持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水土保持项目监测工程师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5万元)。
以上人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4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标。若下载了/购买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竞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承包商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进行注册。
4.2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
下载时间:2023年5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29日17时00分。
5.响应保证金
5.1采购人要求承包商提交响应保证金。
5.2响应保证金金额:5000元。
5.3响应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响应文件递交
6.1递交时间:2023年5月30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6.2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09时00分。
6.3递交地址及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嘉铭园一区2号楼一层开标室。
7.采购人
名称: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泰达MSD-G2-11层;
邮编:300457;
联系人:董莎莎;
电话:18526596198;
电子邮箱:@。
8.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216室;
邮编:102500;
联系人:聂玲、窦金环;
电话: 18871702536、010-89341331;
电子邮箱:niel500@、doujh@。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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