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抚顺市顺城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编制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HY2023052303
项目名称:抚顺市顺城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编制服务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国家法律规范和行业技术要求,对项目地块现场实际状况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含土壤及地下水监测服务),编制调查报告,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并取得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具体项目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初步采样调查及分析;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备案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附表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必须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常规项目的37项指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4日 至2023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或发送)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投标人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附表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必须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常规项目的37项指标。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一套(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认定为无效获取。
(二)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将择优选取3家单位,如投标人不足5家,项目将不进行开标,投标人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顺城区土地储备整理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1号
联系方式:王立博024-57503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珺鸿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
联系方式:吴昕钰024-56403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昕钰
电 话: 024-56403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