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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梅塘镇人民政府所有梅塘镇大塘地块砂石转让网络竞价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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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安县梅塘镇人民政府所有梅塘镇大塘地块砂石转让网络竞价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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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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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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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梅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地块山砂网络竞价项目定于2023年6月2日9:00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C23JX08008375(JQ2023-40)
一、标的情况:梅塘镇大塘地块砂石,经请专业机构鉴定、测量约1888.2立方米,采取总价方式竞拍。起拍价:76661元,保证金:15330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买受人。
三、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四、展示地点和时间
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1日17时。
展示地点:梅塘镇梅塘镇老窑厂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1日下午17时止。
报名地点: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六、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3、竞买人须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4、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6、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七、竞买须知
1、竞买前注意事项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价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质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本次竞买标的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3)本次竞买标的物评估费为3000元,由受让人承担。
2、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陆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3、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2日9:00。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76661元,竞价阶梯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4、成交后注意事项:
服务费在公告期(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内付清,汇入如下账户:
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县龙湖支行
账号:14373101040006319
(2)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签署《电子竞买笔录》和《竞买成交确认书》并同时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标的物评估费(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及办理好过户手续。付清所有款项后,交易双方须在3天内签订《合同》。
(3)成交款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吉安县财政局
账号:1722992010000083780001
开户行::庐陵农村商业银行
备注:执收单位:吉安县梅塘镇人民政府
若买受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未按时签订《合同》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转让,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4)拍卖标的砂石需在拍卖成交后15天内全部运走,如未运走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转让方应配合买受人运走标的物,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数量、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未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受让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合同》后,凭出让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办理保证金退付。
八、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服务热线:400-998-0000
2、吉安县梅塘镇人民政府:刘先生:13979684767
3、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刘女士0796-8440290
吉安县梅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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