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K资源项目部生产用车服务
BSK资源项目部生产用车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2-2023-FZ146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BSK资源项目部生产用车服务,需要3台越野车和1台9座(含)以下商务车,随车驾驶员应不满55周岁且驾龄满5年。服务地点为辽宁省盘锦市和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提供4台车辆用于生产值班运输服务,工作量详见下表;
车型
数量
排量
服务地点
预计日均行驶里程
越野车
2
2.0-3.0L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200公里
1
2.7-4.0L
辽宁省盘锦市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商务车
1
2.0-3.0L
标段(标包)划分: 无;
最高投标限价: 无。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4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资质、许可及相关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物运输)。
(二)技术标准及要求:
1.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4.《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5.《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6.《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7.《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
(三)设备、人员要求:
1.设备要求:
1.1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证照及运输手续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1.2车辆自有且必须在使用年限内,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至少100万)、车上人员险(每座1万元);
1.3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检测、检验合格;
1.4车辆损坏时应提供高于原使用车辆价值的车辆进行替换。
1.5油料、保险、检车、维修费用由乙方提供;
1.6车辆损坏时应提供高于原使用车辆价值的车辆进行替换。
1.7承载车辆必须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和司机个人防护用品。
2.人员要求:
2.1驾驶员驾龄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驾驶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无精神类、心脑血管类等危害安全驾驶的疾病史,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熟练操控车辆运行并进行简单维护,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2.2驾驶员无醉驾、毒驾、危险驾驶犯罪和较大交通事故主责记录;
2.3驾驶员相关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2.4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四)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营范围涵盖道路运输;
3.3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物),有五年及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经验(提供合同扫描件)。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人需要的4台自有车辆,且驾驶员不满55周岁,驾龄满5年。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6月7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其他
6.1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2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6324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7.2已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银行电汇凭证和邮寄地址,发送至“九、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招标中心会快递为中标人发出。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6月7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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