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ZR-2023-G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科技园项目暖通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疑问一、样品 1—“热镀锌薄钢板通风管道”需提供的是“热镀锌薄钢板”的样品的 CMA 或 CANS 检测报告复印件。此产品只有产品质量证明书,投标时可否使用?是否有效?答:(1)疑问1:不可以。根据我司调查、了解的结果,本次招标文件中设置的3种样品均存在带有CMA 或 CANS的检验报告。 疑问二、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第 40 页清单部分,第一项镀锌薄钢板通风管道1及第二项镀锌薄钢板通风管道2的数量和不含税控制单价相乘实际算出来是 77423.18,与更正公告里的 77423.15 相差 0.03,投标人应以那个为准?清单如还有其他项也出现这种清况,投标人应该以那个为准? 答:疑问2:“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第 40 页清单部分:第一项镀锌薄钢板通风管道1及第二项镀锌薄钢板通风管道2的数量和不含税控制单价相乘实际算出来是 77423.18,与更正公告里的 77423.15 相差 0.03”,可能是小数点保留导致的问题,本招标项目的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并无问题。因此,并不影响本项目的招标。理由如下: 根据招标文件第64页的评标办法中的投标报价得分部分已经清楚表明: ①投标人的含税投标总价不能超过本项目的含税招标控制总价,且本项目所有子项的含税投标单价不能超过相应子目的含税招标控制单价,则其投标报价有效; ②投标报价部分的评比:是对各有效投标人之间不含税价格进行必选。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开发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肖工 电话:13479900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卓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大道北侧、华坚北路西侧国际企业中心 B2 栋 804 室
联系方式:应女士 18779788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应女士
电 话: 18779788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