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前期咨询、测量、设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5-25 11:29|发布单位: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6-06|项目监管地:巴东县|
【项目概况】
巴东县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前期咨询、测量、设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JY1110002009698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3-2023-00688
3、项目名称:巴东县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前期咨询、测量、设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8.112(万元)
6、最高限价:98.112(万元)
7、采购需求:
现需采购1家服务机构,提供本项目的前期咨询(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发改部门批复)、测量、设计、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采购人要求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阶段成果交付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3.1未办理CA的供应商,登陆:CA锁(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和《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按步骤进行操作。(1)网络在线申请地址: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0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1)各潜在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有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6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点限额电子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8〕1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和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巴东)发布。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内容如下:3.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 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标 (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1)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3)金融机构是指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额机构。3.2合同融资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范围。3.3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供应商登录点击右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然后通过双击地图区域进入相应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输入 (成交) 通知书到我县商业银行进行线下办理。3.4政策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4、请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评标时戴好口罩。5、预算金额:(1)前期咨询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3]207号文件为计费依据,按服务费计算总额的80%取费且总价不得超过7.616万元(人民币)。(2)工程测量费用参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文件为计费依据,按服务费计算总额的70%取费且总价不得超过14.436323万元(人民币)。(3)工程设计费用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为计费依据,按服务费计算总额的64%取费且总价不得超过76.06万元(人民币)。各投标人应结合企业自身状况、项目特点等进行报价。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超过上述费用的,则按上述费用支付服务费用;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不足上述费用的,则按投标报价比例据实计算服务费用。6、最高限价:(1)前期咨询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3]207号文件为计费依据,按服务费计算总额的80%取费且总价不得超过7.616万元(人民币)。(2)工程测量费用参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文件为计费依据,按服务费计算总额的70%取费且总价不得超过14.436323万元(人民币)。(3)工程设计费用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为计费依据,按服务费计算总额的64%取费且总价不得超过76.06万元(人民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巴东县信陵镇人民政府
地址:巴东县信陵镇
联系方式:186718103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县财政局旁)
联系方式:18372557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18671810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