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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汉路南延等5条道路建设工程-交通信号监控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南省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汉路南延等5条道路建设工程-交通信号监控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5
详细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汉路南延等5条道路建设工程-交通信号监控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汉路南延等5条道路建设工程-交通信号监控项目

2、项目概况:武汉路南延(孙石路至九都西路段)建设工程,长1960米,红线宽40米,配套建设交通信号;秦岭北路(邙岭大道至瀍涧大道段)提升改造工程,长670米,红线宽40米,配套建设交通信号;孙石路(龙鳞路至周山大道段)建设工程,长690米,红线宽40米,配套建设交通信号;光华路(玄武门大街至唐宫中路段)拓宽改造工程,长1公里,红线宽40米,配套建设交通信号;秦岭路(蓬莱路至孙石路段)建设工程,长516米,红线宽40米,配套建设交通信号。

本次主要施工内容分两部分:一标段:交通信号监控工程;二标段:交通信号监控供电工程。

3、建设地点:洛阳市区

4、财政部门批复编号:洛采公开-2023-71

5、招标编号:洛建招2023-19

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国库集中支付,100%。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一标段:武汉路南延等5条道路建设工程——交通信号监控工程;

二标段:武汉路南延等5条道路建设工程——交通信号监控供电工程;

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投标人可以对以上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工期:一标段工期30日历天,二标段工期3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5182379.87元;二标段:763767.68元;

注: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17、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设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依法限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1)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2)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3)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在网上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5月30日23:59,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投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3年06月13日 09时2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十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民生路

联系人:邢先生

电话:0379-62275167

招标代理:中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街道嘉豫门大街31号1幢206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379-67676667

监管部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937963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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