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临采磋商采购-2023-8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检测 |
3、首次公告日期及:2023年05月12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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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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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5日 - 2023年05月19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05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 3、原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一)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资格性评审标准 信用承诺函中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电子缴费凭证);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二)信用承诺函格式 |
| 变更为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电子缴费凭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二)信用承诺函格式附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材料中,具体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
| 5、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5日09时00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临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地址:漯河市临颍县 |
| 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888731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伟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舒曼财富中心 |
| 联系人:程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338065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3380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