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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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3年纸房镇马驹岭艾蒿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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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嵩政采竞磋-2023-85 |
| 2、项目名称:2023年纸房镇马驹岭艾蒿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471,673.78元 |
最高限价:3471673.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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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嵩县政采磋商(2023)0132号-1 | 2023年纸房镇马驹岭艾蒿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 1287351.41 | 1287351.41 | 是
| 1287351.41
| | 2 | 嵩县政采磋商(2023)0132号-2 | 2023年纸房镇马驹岭艾蒿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 990130.37 | 990130.37 | 是
| 990130.37
| | 3 | 嵩县政采磋商(2023)0132号-3 | 2023年纸房镇马驹岭艾蒿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 | 1194192 | 1194192 | 是
| 119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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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3年纸房镇马驹岭艾蒿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5.3、资金整合资金 5.4、工期:3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8、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9、标段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为2023年纸房镇马驹岭艾蒿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研学体验馆,新建研学体验馆(含水电安装),室外铺装透水砖989㎡等; 二标段为2023年纸房镇马驹岭艾蒿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新建主管道、支管道、新建深井2处、泵房2处、无塔供水器2处、配套泵及电缆、新建阀门井及出水口、10kv线路、电线杆等。 三标段为2023年纸房镇马驹岭艾蒿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室外新做沥青道路9178.54㎡,室外挡墙共计66.15m3等;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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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一标段)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的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或项目经理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改项目撤离(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项目经理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 3.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7其他要求: (1)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将不被接受。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 3.8、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三标段)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或项目经理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改项目撤离(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项目经理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 3.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7其他要求: (1)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将不被接受。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 3.8、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5月26日 至 2023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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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嵩县白云大道东段负一号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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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项目编号:嵩县政采磋商(2023)0132号 代理机构编号:MF-2023-07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嵩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马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0301028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嵩县纸房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嵩县纸房镇 |
| 联系人:谭先生 |
| 联系方式:1503788535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洛阳铭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光武大道66号创新大厦7楼708室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8089407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80894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