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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浦江镇专职消防队及微型消防站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2114230418121193-12023873
项目名称:浦江镇专职消防队及微型消防站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1223-11435412
预算金额(元):12498000元(国库资金:12498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2498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浦江镇专职消防队及微型消防站运营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49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为浦江镇专职消防队及微型消防站运营服务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12498000.00元/年(投标上限价:12498000.00元/年);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年签)。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年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年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
根据财库【2020】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5日至2023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28号行政办公中心9110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28号行政办公中心9110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注意事项:
(1)提供投标文件一正六副(纸质文件)并密封,正本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与上传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上传系统的投标文件为准。
(2)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3)系统中设定的投标人“签到”和“解密”环节等待时间各为30分钟,超时将视作投标人放弃本项目投标。
(4)系统中设定的投标人“签名”环节等待时间为30分钟,超时将视作投标人确认本项目开标结果。
(5)投标人代表在进入开评标场所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安全生产监察管理所
地 址:联航路1528号
联系方式:15026888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
联系方式:13917092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佳慧
电 话:1391709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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