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紫蓬山路(杭埠河大道-江淮大道)工程、蓬莱路(锦绣大道-卫星路)工程、蒙城北路(永青大桥-庐阳区区界)工程和习友路(合六路-新桥大道)工程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3BFFBZ00887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紫蓬山路(杭埠河大道-江淮大道)工程、蓬莱路(锦绣大道-卫星路)工程、蒙城北路(永青大桥-庐阳区区界)工程和习友路(合六路-新桥大道)工程设计-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2023BFFBZ00887-1、-2、-3、-4
一、招标文件补充
本项目第五章发包人要求——项目概况——备注中补充如下:“(1)上述项目名称、规模、起止点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最终下达的规划条件为准;
(2)上述项目有可能会根据合肥市大建设计划调整;投标人须综合考虑投标风险,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设计各阶段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切实化解风险因素。”
二、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第51页商务评分标准中关于1标段投标人业绩的要求为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每个得3分,最高得9分:
(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疑问及建议:对于建设单位招标的单一工程设计项目(中标通知书及立项批复均为一个),但后期因建设时序原因建设单位将项目划分为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并就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分别与设计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若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合同设计费金额合计不少于2000万元,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23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要求具有交通专业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问:因安徽省建设序列职称评定由安徽省建设厅组织,高级职称评定序列中没有交通专业;我院系建设工程行业领域综合性设计单位,我院职称申报参与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定,其中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业绩参与到市政道桥专业职称资格评定,取得市政道桥工程师、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请问提供“毕业证书(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规划或道桥专业)”是否可以视为满足上述需求?
回复:予以认可,但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负责人业绩(52-53页):
“1标段: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2000 万元,每个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2 标段、3 标段: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400 万元,每个得 2 分,最高得6 分:
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4标段: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200 万元,每个得 2 分,最高得6 分:
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请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负责人业绩),请问设计联合体业绩,金额是否以合同总设计费金额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第54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1)条中的投标人信用评价。
提问:如果作为联合体投标,其中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既满足勘察又满足设计的企业信用等级情况,能否由这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单独提供并满足勘察和设计的企业信用等级得分?
回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信用结果以联合体成员中同专业成员的较高信用计分。
5、招标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1标段: 2018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2000 万元,每个得3 分,最高得9 分
招标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业绩-1标段: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1000 万元,每个得3分,最高得6分:
问题:经统计,2018年以来,合肥市大建设项目中仅郎溪路(裕溪路—长江东路)、南二环快速化改造、文忠路高架、包公大道高架、桥头集路、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宿松路快速化改造等7项重大路桥项目(单个项目设计合同2000万以上)全部完成前期设计工作,且该上述7项重点路桥项目分别由6家不同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其余重点路桥项目(单个项目设计合同在2000万以上)的项目均因受征地拆迁等因素影响,前期设计工作未开展或未全部完成,本次投标中不能作为投标单位的业绩提供。因此:
(一)能否将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2(1)
| 商务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
| 9分
| 1 标段:2018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每个得3 分,最高得9 分:
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6分
| 1 标段:2018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每个得2 分,最高得6分:
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
调整为: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2(1)
| 商务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
| 9分
| 1 标段:2018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每个得3分,最高得9分:
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6分
| 1 标段:2018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每个得3分,最高得6分:
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
(二)业绩证明资料中要求(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请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公告3.1 投标人资质要求—(2)具有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中“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甲级资质”是否指的是“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回复:是的。
7、招标文件第5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要求”中:“(2)具有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请问我联合体单位工程勘察资质为“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是否符合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
回复:详见本补疑投标人疑问回复第6条。
8、(1)招标文件P51“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1 标段: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2000 万元,每个得 3 分,最高得 9 分: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标段1设置的投标人业绩设计费金额要求偏高,能够符合该业绩要求的企业范围小,不利于甄选优质投标企业,可否降低商务评分的投标人业绩标准,改为如下条件:
投标人业绩:1 标段: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1000 万元,每个得 3 分,最高得 9 分: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2)招标文件P52“商务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业绩:1 标段: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2000 万元,每个得 2 分,最高得 6 分: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标段1设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设计费金额要求偏高,且5年内项目负责人能同时负责多个大型市政项目的情况较少,能够符合该业绩要求的企业范围小,不利于甄选优质投标企业,可否降低商务评分的投标人业绩标准,改为如下条件:
项目负责人业绩:1 标段: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1000 万元,每个得 3 分,最高得 6 分: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9、根据招标文件P5页“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1标段: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2000 万元: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为了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建议放宽业绩要求,修改为“3.2 投标人业绩要求:1标段:自 2015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800万元: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根据招标文件P51页投标人业绩要求“1 标段: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2000 万元,每个得 3 分,最高得 9 分: 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为了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建议放宽业绩要求,修改为“1 标段:2015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800万元,每个得 3 分,最高得 9 分: 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根据招标文件P52页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1 标段: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2000 万元,每个得 2 分,最高得 6 分: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为了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建议放宽业绩要求,修改为“1标段: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800 万元,每个得 2 分,最高得 6 分: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标标准(第51页及第52页)中,1标段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 2000 万元”,如果一个设计业绩是同一个中标通知书下包含多个子项,多个子项单独签的设计合同,多个子项合同额累加后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请问是否满足加分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标标准(第51页及第52页)中,2标段、3标段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400 万元”,如果一个设计业绩是同一个中标通知书下包含多个子项,多个子项单独签的设计合同,多个子项合同额累加后金额不少于400 万元,请问是否满足加分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标标准(第51页至第53页)中,4标段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200 万元”,如果一个设计业绩是同一个中标通知书下包含多个子项,多个子项单独签的设计合同,每个子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均不少于200 万元,请问是否满足加分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中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中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问:若部分项目无审图合格证,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是否可作为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4、招标文件第52页“项目负责人业绩”中“1 标段:2018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2000 万元,每个得2 分,最高得6 分:
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注:1.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道路专业设计负责人或桥梁专业设计负责人”
根据此项要求项目负责人需要具有上述3个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2000 万元设计业绩才能得满分,“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是否可以调整为:“ 2018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1000 万元,每个得2 分,最高得6 分:
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注:1.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 550 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夏工
电话:0551-62659411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31、66223267
2023 年 5 月 25日
三、附件
答疑2023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