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专职法律顾问助理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线获取,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02日,请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FZ2023-XM0217
项目名称: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专职法律顾问助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根据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实际工作情况,需要继续购买政府法律顾问助理,协助办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纠纷以及其他纠纷调处工作,协助开展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分析研判、风险评估、法律宣导等相关法律事务工作,提升城管执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确定提供法律服务供应商后,由市执法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报价担保函):1、报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报价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报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报价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报价担保函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 [2011]124号)的规定。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且提交响应(报价)文件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磋商采购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因疫情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因疫情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承诺书等)。(七)报价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八)磋商小组将在资格审核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报价文件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至2023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获取,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02日,请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方式:在线获取,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02日,请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A座1801单元)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A座1801单元)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祥岭路516-518号
联系方式:张工、0592-5379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 1733 号创想中心 A 座 1801-1805单元
联系方式:傅工、13022063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永东
电 话: 1302206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