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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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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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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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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MY2023009
项目名称: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监理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与项目施工单位同时入场,直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 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 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 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 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磋商文件要求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要求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至2023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fjhmycg@)购买磋商文件,具体报名请联系招标代理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
联系方式:谢女士0591-223328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联系方式:周敏、郭燕、林方昊、黄身柯、李戈0591-88883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敏、郭燕、林方昊、黄身柯、李戈
电 话: 0591-8888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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