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定自然资规告字[2023]003号
经定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1
| 2023006
| 定兴县新107国道东侧、吉祥街南延北侧
| 3850
平方米/5.78亩
| 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 ≤1.0
| ≥20%
| <40%
| 40
年
| 1390
|
单位:平方米/亩、万元
备注:
其它规划要求详见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以下情况禁止参加报名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且未查处整改完成的;2、竞买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行为的;3、竞买人存在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4、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5、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25日,到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25日,到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6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地上建筑物处置
1、
该宗土地存在未供即用行为,经县政府批准,并经县政府与违法占地当事人协商,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使用部分本次一并出让。经我局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评估99907元,由土地竞得人一并缴纳。评估费用由竞得人支付评估公司。
2、
依据经县政府批准的《关于依法解决石亨加油站问题的请示》,对地下输油管道、电缆等设施一并处置,土地使用权竞得着按照地上、地下设施估价结果13525元,向县政府交纳地上、地下设施价款及有关税费,竞得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和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七、公开挂牌出让的起始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9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5时,地点为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八、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12-6925336
联 系 人:王女士
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
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