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城门中学课桌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承辉(招)2023-025号
项目名称:福州城门中学课桌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所属行业
|
| 1
| 学生课桌椅
| 100套
| 否
| 80000
| 16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供应商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本项目属于货物类,本项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室
方式:(1)现场购买: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2)邮件购买:需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填写完整的信息,同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675293474@,我司在收到邮件确认信息无误后回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城门中学
地址:仓山区城门镇敖里196号
联系方式:赵彦铭13055253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
联系方式:余仪凤0591-87586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仪凤
电 话: 0591-8758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