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石化公司焦化装置异味及粉尘治理项目-除焦废气处理设施
招标公告
辽河石化公司焦化装置异味及粉尘治理项目-除焦废气处理设施
第一阶段
(招标编号:ZY23-SY35-WZ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河石化公司焦化装置异味及粉尘治理项目-除焦废气处理设施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辽河石化公司焦化装置异味及粉尘治理项目-除焦废气处理设施
2.2招标种类及规模:辽河石化公司焦化装置异味及粉尘治理项目-除焦废气处理设施统,项目估算金额213万元(不含税),计划和资金均已落实。
招标范围:辽河石化公司焦化装置异味及粉尘治理项目-除焦废气处理设施,1套。详见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焦化装置异味及粉尘治理项目-废气VOCs 治理撬块《D21407008D-1001询价文件》及技术要求。中标人负责指导安装。
2.3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2.4框架期:2023年10月30日前。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最高限价213万元(不含税)
2.6因本项目技术较为复杂,采用两步法招标。
招标分两阶段: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目前为第一阶段,投标保证金在第二阶段递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响应《D21407008D-1001询价文件》《焦化异味治理项目撬块招标相关要求》(由第二阶段形成)中所有要求。
3.3投标人必须提供近5年内(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不少于1家延迟焦化装置异味治理的应用业绩,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用户单位盖章的评价报告;与业绩相应的供货合同及供货发票复印件(投标书中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3.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6日18时至 2023年6月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margin-left: 5.5pt;">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技术建议书);(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递交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可以内容为同一文件。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技术建议书)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技术建议书)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技术建议书)。
5.2潜在投标人应在第二阶段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保函或保险(保险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在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同网站平台(网址: style="margin-left: 5.5pt;">5.3第一阶段技术建议书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6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 |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泰山路21号 |
邮 编:124022 联 系 人:陆培文 | 邮 编:110031 |
电话:0427-7658332 | 联系 人:李明庚 电话:024-82656610 电子邮件:sylmg@ |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