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
-设计
(工程名称)已由
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
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复、新开行审投资审
字【
2023】1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
.1
工程名称
:
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
-设计。
2.
1.
2建设地点:
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
。
2.
1.3
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建设
三元东路(兴华
-顺泰)
给水管网总长约
670米、中水管网总长约696米、排水管网总长约2234米,
同常路(伏羲大街
-机场路)
给水管网总长约
666米、中水管网总长约590米、排水管网总长约1472米,
三元中路(空港大街
-新赵线)
给水管网总长约
1094米、中水管网总长约1151米、排水管网总长约3219米,
卫民路(无繁路
-兴业街)
给水管网总长约
1859米、中水管网总长约1859米、排水管网总长约4442米,及交通、路灯、通信、道路等配套设施工程。
2.
1.4
招标控制价:
2379000元。
2.
1.5
服务期限
:
30日历天
。
2.
1.6
质量标准
:合格
。
2.2
招标范围
:
初步设计及概算、
施工图设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
的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道路工程)甲级及(给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同时具备
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
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或开户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
无效;
2
.
在
“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
黑
名单,异常经营名录。
3.1.2其他要求:1.
《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
册》、《
【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1970
》
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需使用《
【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1970
》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加密
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
201
9
】
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说明:本
项目
投标文件
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
投标人
在编制
投标文件
技术标部分时
屏蔽
投标人
名称等信息,
评标委员会
依照
招标文件
的规定对
投标文件
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29
09:00至2023-06-02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6-19 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
河北政府采购网、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河北辉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乐市无繁路
9号
地址:
定州市中兴路
香江大厦
(
10楼10号)
邮编:
050700
邮编:
073000
联系人:
秦于清
联系人:
宁欢欢
电话:
0311-88580031
联系电话:
1736071519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bhz111@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