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建宁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服务项目运营劳务外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246号物资大厦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ZY2023-JNCG002
项目名称:2023年建宁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服务项目运营劳务外包
预算金额:16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付时间
|
| 1
| 1-1
| 2023年建宁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服务项目运营劳务外包
| 1项
| 160.4万元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宣传、培训、服务起始时间由采购人决定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和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至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246号物资大厦一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246号物资大厦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交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交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黄女士15080589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博致远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246号物资大厦一楼
联系方式:小林0598-8229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0598-8229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