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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三航局罗泾码头改造一期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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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交三航局罗泾码头改造一期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3-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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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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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上海港罗泾港区集装箱改造一期商品混凝土 采购招标 1. 招标条件本项目 上海港罗泾港区集装箱改造一期商品混凝土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社会各单位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平台上参与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本工程大码头下游段改造包括 10 万吨级码头(原二期卸船码头改造)、原直装码头改 造与原直装码头接长。 将原有 270.1m 长,26m 宽煤炭二期卸船码头改造为 10 万吨级集装箱码头; 对后方原有 205m 长,15m 宽直装码头进行改造并接长 73m,与改造后的煤炭一 期引桥相连;拆除连接原煤炭卸船和直装泊位之间的两座连接桥,卸船码头与直装码 头间的 30m 水域新建码头结构与前方原有码头连成一体,形成总长 270.1m,总宽 7.1m 的上游段码头。10 万吨级码头前沿顶高程为 7.5m,设计底标高为-15.1m。 2.2招标内容: 1.物资名称: 商品混凝土79650方(暂定)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共计1个包件 计划交货日期: 按项目部计划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商品混凝土 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 400 万元人民币。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1.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必须符合国家商品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公司或公司财务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4 质量保证能力:按照项目部提供的技术规格要求。3.1.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二份(2019-2021)商品混凝土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者供货合同复印件)及用户使用证明(复印件)。3.1.6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3.1.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书,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代理的范围见附表),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3.2你单位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包件。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5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7若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3.7.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 2023 年 5 月 29日前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下简称:中交采购信息系统)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经招标人确认开通下载权限后,投标人可在 2023 年5月 29日 8时至 2023 年 6月 4日 8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下载招标文件。4.3 本次招标采用转帐汇款方式购买标书,不支持邮购等其他方式,汇款后请将回单(注明所购招标项目标段、物资名称及招标编号或包件号)扫描件发送到 1373866149@ ,并尽快联系招标人联系人确认。汇款帐户如下:帐户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帐号:100119070900441209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人应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132号 邮 编: 200021 联 系 人1: 陈德浩 (负责: 业务咨询) 联 系 人2: / (负责: 业务咨询) 电 话(移动电话): 15171283272 传 真: / 电子邮件: 1373866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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