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江苏省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主体工程NC-A1标段、NC-A2标段(重新公告)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主体工程NC-A1标段、NC-A2标段(重新公告)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详细内容:
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主体工程NC-A1标段、NC-A2标段(重新公告)



E3200000051014066001010

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主体工程

NC-A1标段、NC-A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2]2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筹措、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现对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主体工程NC-A1标段、NC-A2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起点位于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与宁连高速公路交叉处,与绕越高速东北段顺接,向西上跨宁连高速公路,并对既有程桥枢纽进行改造;后下穿235国道,设置程桥北互通;沿黄营河北侧布设,跨越胥庄圩、古金线向西止于苏皖省界处,与来安至六合高速公路安徽段顺接,路线全长约7.406km。

全线主线桥(含枢纽主线桥)3362.0m/6座,占路线比例45.4%。其中,特大桥3010.8m/2座(含枢纽主线桥),大桥217.2m/1座,中小桥134.0m/3座。全线设置程桥枢纽、程桥北互通2处互通式立体交叉,支线上跨桥493.6m/2座,收费站管理区1处。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主体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即NC-A1标段、NC-A2标段。

NC-A1标段招标范围为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桩号K0+000至K3+180范围内主体土建工程等的施工,桩号K0+000至K7+406范围内路面工程(含房建区路面结构)的施工。

NC-A2标段招标范围为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桩号K3+180至K7+406范围内主体土建工程等的施工,房建区填土。

上述“主体土建工程”范围包括:各标段桩号范围内的清表,部分老桥、匝道等结构物拆除;路基土石方、地基处理、边坡防护与排水、桥涵、改路改沟改渠工程的施工;支座采购和安装;施工范围内的交通组织;机电和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基础)的施工。

2.4计划施工工期安排

NC-A1标段计划施工工期:35个月(1065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23年7月;

NC-A2标段计划施工工期:28个月(853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23年7月;

缺陷责任期:自整体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自动生成的财务得分不低于60分。

(3)业绩要求:

2013年5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路基桥涵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a)截至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A级或A级(含暂定A级)。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及业绩: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为壹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3年5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路基桥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总工业绩要求:2013年5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路基桥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3.2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形式,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料下载处下载查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5.2获取文件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5日,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含平台服务费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818132525。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梅子洲路69号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尤虹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邮 编:210002

电 话:025-57026782转186/219

传 真:025-84651110

联 系 人:王德祥

电子邮箱:wangdexiang@

二○二三年五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