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延津县妇幼保健院托育服务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23】030号
一、招标条件
延津县妇幼保健院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延津县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丹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妇幼保健院托育服务中心项目;
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23】030号
2.3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790.76m2,建设内容主要为150托位的托育服务中心和配套用房;
2.4建设地点:延津县新西环路和规划三号路西北角延津县妇幼保健院新院院内;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专项国债资金,已落实;
2.7计划工期:21个月;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3.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设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以上(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期以来的银行出具的资信报告);
3.5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本项目招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5月29日08:30至2023年6月2日18:00。
4.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4.4.售价:0元。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3年6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监督单位
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先生13503437446
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王先生13513733938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延津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郭志明
联系电话:13949627282
联系地址:新乡市延津县规划三号路与西环路交叉口西北角
代理机构:河南丹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卓
电 话:13333842693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七路21号华凯大厦5003室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