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3年智能锂电池项目,HBTZ-HBTT-2302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拟采购智能锂电池需求数量总计9777组,含税预算总计6629万元。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 地市
| 通发部
| 维护部
| 合计
| | |
| 智能锂电池采购数量(个)
| 不含税总价(万元)
| 智能锂电池采购数量(个)
| 不含税总价(万元)
| 智能锂电池采购数量(个)
| 不含税总价(万元)
| 含税总价(万元)
| | |
| |
| 石家庄
| 1025
| 615
| 295
| 177
| 1320
| 792
| 895
| | |
| 保定
| 970
| 582
| 344
| 206
| 1314
| 788
| 891
| | |
| 邯郸
| 960
| 576
| 258
| 155
| 1218
| 731
| 826
| | |
| 沧州
| 950
| 570
| 214
| 128
| 1164
| 698
| 789
| | |
| 承德
| 932
| 559
| 153
| 92
| 1085
| 651
| 736
| | |
| 唐山
| 720
| 432
| 256
| 154
| 976
| 586
| 662
| | |
| 廊坊
| 470
| 282
| 276
| 166
| 746
| 448
| 506
| | |
| 邢台
| 360
| 216
| 172
| 103
| 532
| 319
| 361
| | |
| 雄安
| 411
| 247
| 50
| 30
| 461
| 277
| 313
| | |
| 张家口
| 206
| 124
| 125
| 75
| 331
| 199
| 224
| | |
| 衡水
| 137
| 82
| 184
| 110
| 321
| 193
| 218
| | |
| 秦皇岛
| 206
| 124
| 103
| 62
| 309
| 185
| 210
| | |
| 总计
| 7347
| 4408
| 2430
| 1458
| 9777
| 5866
| 6629
| | |
合同类型:框架协议+订单模式。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成,以先到者为准。
交货期:自招标人发出订货通知单后的15个自然日内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1.2本次集中招标采用份额招标的方式,本次集采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份额按照预估数量划分,四舍五入取整):
| 中标人数量 | 份额分配 | 预估数量(组) | 实施地域 |
| 2
| 第一名60% 第二名40%
| 9777
| 全省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单价6000元/组,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具体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份(一个单项合同或者1个框架协议)含税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同类产品(智能锂电池,本次采购的产品业绩为整套设备业绩,设备零部件的业绩不计入认定范围)销售业绩;
(3)投标人应能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8年5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5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锂电蓄电池】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5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拟投标产品应具备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报告出具日期不早于2020年1月1日)。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5日】(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为潜在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购买文件时填报的信息,请确保无误;发票开具后将邮寄(原则上顺丰速运)到登记的收件地址(费用由收件人承担),请注意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9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北路38号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宇可,手机:15737111612】。
5.4出现一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
7.投标人注册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