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法院外立面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兴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区科技路80号愿望集团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XE磋(2023)18号
项目名称:法院外立面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92086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92086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法院外立面改造项目;
项目业主:平武县人民法院;
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三、建设主要内容
装修改造等。
四、工程量清单
㈠ 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际(详见第九章,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㈡ 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施工现场等一起理解使用。
㈢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仅作为磋商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以采购人、成交人、监理签字确认为准)。
㈣ 如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说明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清单中不明确的以现场实际为准。
五、项目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㈠ 技术规范:
执行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国家现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如有最新的规范则按最新规范执行)。
㈡ 其他要求:
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减少,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验收,最终支付金额以结算审计为准。
六、 其他商务要求:
⒈ 施工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2日内进场,工期:1个月内完工。
⒉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⒊ 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⒋ 履约保证金:
⑴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⑵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无息退还本项目履约保证金。
⒌ 缺陷责任期: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不低于一年。
6.质保期: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7.设计变更:因设计缺陷造成工程量的增减,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8.验收标准:成交人和采购人应严格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规范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1日 至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兴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区科技路80号愿望集团5楼)
方式:磋商文件自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6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兴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区科技路80号愿望集团5楼)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兴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区科技路80号愿望集团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兴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区科技路80号愿望集团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武县人民法院
地址:绵阳市平武县冀安西路与姚家巷交汇处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16-8822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兴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创区科技路80号愿望集团5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19983014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电 话: 19983014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