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雕鹗镇春秋大棚项目已由赤城县行政审批局以赤审批〔2023〕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弘基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0%;财政资金:70%,招标人为张家口弘基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3年雕鹗镇春秋大棚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5-31 09:00:00:00至 2023-06-07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6-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张家口弘基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张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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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赤城县雕鹗镇上虎村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4号楼7层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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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75500
| 邮编: | 0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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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郑伟
| 联系人: | 董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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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13643235365
| 电话: | 0313-411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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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3-6470081
| 传真: | 0313-204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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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jmy6470081@
| 电子邮件: | zy411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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