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CZC2023-C3-260062-GXZJ(招标文件编号:HCZC2023-C3-260062-GXZJ)
二、项目名称: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21号
中标(成交)金额:182.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广西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 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部分),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 满足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内容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45日内提交实施方案并通过市级、区级评审。 | 符合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内容要求。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莉(组长)、韦康、覃建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的90%收取,向成交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40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HCZC2023-C3-260062-GXZJ
二、项目名称: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21号
成交金额:壹佰捌拾贰万元整(¥182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服务范围: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部分),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内容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45日内提交实施方案并通过市级、区级评审。
服务标准:符合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内容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莉(组长)、韦康、覃建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的90%收取,向成交人收取。
2. 金额:1940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或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新建路72号
联系方式:覃工0778-8825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1-3号
联系方式:莫炬 0778-2212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炬
电 话:0778-2212616
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5 月30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新建路72号
联系方式:覃工 0778-8825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1-3号
联系方式:莫炬 0778-2212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炬
电 话: 0778-221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