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后勤人员劳务外包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5-3-35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阿克苏市、阿合奇、亚曼苏、阿拉尔、和田、乌什、阿克陶、二师(铁门关33团、34团)等地区。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后勤人员劳务外包服务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根据招标人项目公司名称分别签订合同(统招分签),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本部)位于阿克苏市信合大厦,下辖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亚曼苏水电分公司、阿拉尔天华阳光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和田协鑫光伏电站、乌什新能源分公司、阿克陶县华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铁门关市华能塔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公司(场站)分布在阿克苏(本部)、阿合奇、亚曼苏、阿拉尔、和田、乌什、阿克陶、二师(铁门关33团、34团)8个地区。
2.2 项目地址:
(1)托什干河水电(本部):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信合大厦;
(2)别迭里水电站:位于新疆阿合奇县北大街14号院;
(3)亚曼苏水电站:位于新疆乌什县亚曼苏乡尤喀克亚曼苏(1)村2组008号;
(4)阿拉尔光伏电站:位于新疆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境内十团十一连;
(5)和田协鑫光伏电站:位于和田十四师224团北京工业园区光伏产业园内;东边距墨玉县约34km,往南G315 省道约3km ,西南距224团团部约9km,交通便利;
(6)乌什光伏电站:位于新疆阿克苏市乌什县阿合雅镇吐曼村,西北距乌什县直线距离约 42km,东北距阿克苏市 43km,北距阿合亚镇约12.0km,西侧距 210 县道约 3.1km,交通便利;
(7)阿克陶光伏电站:位于新疆克州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奥依塔克村华能阿克陶光伏电站光伏产业园内,距离阿克陶县40.5km,交通便利;
(8)二师(铁门关33团、34团)光伏电站:新疆铁门关市二十九团铁门关工业园区中央大道1号河北创业服务大厦752号。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报价为管理费率报价方式(此报价为54人费用,后期因甲方业务变化,甲乙双方可协商增减员)。本次招标服务主要包含驾驶员、厨师、服务员、保洁、保安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奖、社保(基本医疗、大病、养老保险、失业、工伤保险)、体检费用、管理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报价风险因素。(厨师9人、服务员9人、保洁2人、司机17人、保安17人)其中:
(1)本部(阿克苏市)12人:需要驾驶员9人、厨师2人、服务员1人;
(2)别迭里水电站(阿合奇)14人:需要驾驶员3人、保安9人、厨师1人、服务员1人;
(3)亚曼苏水电站(乌什县亚曼苏乡)14人:驾驶员3人、保安6人、厨师1人、服务员2人、保洁2人;
(4)阿拉尔光伏电站(阿拉尔)2人:保安1人、厨师1人;
(5)和田协鑫光伏电站(和田)1人:驾驶员1人;
(6)乌什光伏电站(乌什)4人:驾驶员1人、保安1人、厨师1人、服务员兼保洁1人;
(7)阿克陶光伏电站(阿克陶)3人:驾驶员1人、保安1人、厨师1人;
(8)二师(铁门关33团、34团)光伏电站4人:驾驶员2人、厨师2人。
以上人员均应服从招标人对其工作地点的调剂。
2.4服务期:服务期为三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形式,甲方根据乙方当年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前三个月决定是否续签,满意度高于(含)80分则继续签订合同,满意度低于(不含)80分则不再续签(详见附件:年度服务评价表)。人数暂定为54人,具体以实际需求为主。后期因甲方业务变化,根据本次报价据实结算。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2023-2025年政策及市场价格变化等各种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3项及以上后勤服务或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合同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5月30日9:00起至2023年6月5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5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5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7.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 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信合大厦A座18楼
联 系 人:孔凡星(商务)、吕雨娟(技术)
电 话:15928551930(商务)、18799940815(技术)
电子邮件:70929556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322
电子邮件: f_li@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