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3-XA504-FW186
(重要: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资金来源为青海销售分公司投资及生产成本),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项目。
2.2计划投资:预算金额700.8万元(含税)。
2.3项目概况:
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手续需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报告,组织专家验收,为规范业务流程,节约费用成本,降低招标频次,现计划对该项目实施框架招标。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签订框架合同,按照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和实际需要进行采购,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4招标范围:
2.4.1项目范围:①建设项目安全 “三同时”包含预评价及专家评审、设施设计及专家评审、验收评价报告,应急预案及专家意见、专项安全评价。②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状评价报告。形成各类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备案或批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2.4.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个标段需3名中标服务商。
第一标段为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估算金额378万元;第二标段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估算金额322.8万元。各标段中标服务商工作量签约分配比例依据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从高到底按照5:3:2比例分配。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单项工作收到甲方派发的工作委托书后,6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工作。
2.6服务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格尔木市、海东市、玉树市、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
2.7服务要求:编制报告的工作流程为现场勘查、资料收集、编写报告、组织专家上会、取得批复、完成报告后需经专家评审签字,需向招标人提供相关编制成果(纸质版5份)
2.8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需求单位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内容付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单位提供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评价范围包含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或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或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二标段:投标单位已在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完成注册登记。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编制单位诚信档案栏)查询截图,状态需为正常公开或守信名单。
3.4业绩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止至少一项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项目业绩。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前具有至少一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项目业绩。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对应的结算发票应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可查询。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2年企业最新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期限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6人员要求:要求自有员工。一标段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且拟投入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至少一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二标段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执业资格证书,证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且拟投入的主要编制人员不少于2人,至少一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环境影响评价执业资格证书须同时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 青海销售分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禁止投标企业黑名单。
3.7.3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0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近三年(2020年0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8其它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投标。②本项目未经甲方同意,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③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5日
①在线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②自助购买文件:登录费用缴纳平台(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方式: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6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电子招投标” 或 010-6206935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26号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
联系人:吕旭东 ,杨鑫宇, | 联系人:宋超、朱鲁兵 |
电话:0971-5124256、0971-5223775 | 电话:029-68934545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songcao@ |
2023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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