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保发改投资〔
2023
〕
208
号、核准意见表
BDZBH-202
3
-
16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及市财政
资金
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
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1.2
项目建设地点:
保定市
2.1.3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保定市主城区
44
条道路涉及的雨水、污水、电力、热力等管线工程、路面恢复工程(含主干路)以及其他配套工程。其中雨水管线约
35717
米(管径范围为
d400mm-d3000mm
),污水管线约
32127
米(管径范围为
DN400-DN500
),给水管线约
25801
米(管径范围为
DN200-DN400
),热力管线约
13980
米(管径范围为
DN150-DN700
),电力管线约
36870
米。
2.1.4
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
90
日内完成并出具相应的成果资料,并提供相关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
2.1.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
6
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2.1.
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并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
2.1.
8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
、
概算编制
及与本工程设计内容相关的服务(不含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具体内容详见
“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共
4
项专业资质
,
具备类似项目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
1.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
有效的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
3.
1.3
其他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
9
时
0
0
分至
2023
年
6
月
6
日
17
时
0
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使用河北
CA
登录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即可。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河北
CA
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
CA
,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
CA
官网(
)进行咨询办理。
5.3
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惠招标平台完成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一经惠招标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联系人:王
工
0312-5892129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007809998
)
5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在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时,可不派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
6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保定市银杏路118号
|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深圳园创业广场
5
号楼
D
栋
|
邮编:071000
|
邮编:071000
|
联系人
(
异议受理人
)
:
王
工
|
联系人:
范幸幸
、
司玮
、
马骥
|
联系
电话
(异议受理
联系电话
)
:
0312-5892129
|
联系
电话:0312-6737175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