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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锰矿采购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山东省锰矿采购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详细内容: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东济南市莱芜区济南市莱芜区新甫路1号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三、交货方式及地点:需方指定货场。

四、质量、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一批次一结算。质量、数量以需方化验、计量为准。如供方化验与需方化验差异较大,供方应当在叁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第三公证方化验。供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需方检验结果。

五、结算方式:现汇结算,需方收到货后付款80%,需方收到供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20%。供方未按要求开具发票的,需方有权拒付货款。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供方负责国六车运输至山东泰山钢铁集团不锈钢有限公司。

七、违约责任:1、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需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处理,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另行赔偿;2、需方已明确告知供方所购产品的重要性,供方应当预见到其提供不符合约定产品或迟延交货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范围,包括需方的可得利益损失以及需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等。

八、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1、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需方为该合同支付给供方的任何一笔款项具有独立性,供方不得因与需方存在其他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而主张抵销或冲抵;2、本合同违约条款和权利转让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因合同被解除或终止而无效;3、在运输途中至交付之前,货物的意外毁损灭失风险由供方承担;4、本合同项下的供方权利义务非经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5、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市场价格变化时,双方协商以签订补充协议确定;6、本合同涉及到专利、发票及知识产权问题,责任由供方全部承担。7、就本合同标的的签订,若存在双方(含双方内部单位)已签订的其他文本的,自本合同签订时起原协议失效,各项内容以本合同为准。8、需方的合同及其它相关合同履行文件的签署人员均须取得公司有效授权(加盖公章/合同章的书面文件),未取得授权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该方职工)签署的相关协议、证明等材料均属无效。9、供方确保供方及其委托运输的车辆符合需方当地环保政策要求,车辆年审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使用环保不达标车辆运送货物,由此造成的环境处罚及货物不能进需方厂区带来的延期交货、怠工损耗、停产损失等由供方予以承担。

四、技术条款:锰Mn Mn≥30%为合格品,以30%为考核基数,Mn<30%,每降低0.1%,价格降0.5元/吨。

硫 份S 硫份≤0.05%为合格品,硫份>0.05%,每升高0.01%,价格降5元/吨

AL2O3 AL2O3≤6%为合格品,以6%为考核基数,每增0.1%价格降0.2元/吨。

粒度 粒度10-80MM≥95%,保留5%,超出部分现场从重量中扣除。粒度不作为判定合格依据

备 注 水分保留0.5%,超出部分扣除。水分不作为判定合格依据。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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