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院前村“一村一品”茶青交易市场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H[2023]NDCG025号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院前村“一村一品”茶青交易市场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752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407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院前村“一村一品”茶青交易市场提升项目
| 1(项)
| 557528
| 524076
| 5240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1日 至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方式:具体详见本公告第七点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1423756480@)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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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编号:MJH[2023]NDCG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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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院前村“一村一品”茶青交易市场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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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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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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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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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院前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院前村
联系方式:杨女士15059363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A1
联系方式:小翁、0593-2835269、17505930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翁
电 话: 0593-2835269、1750593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