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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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安县自然资源局新安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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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78 |
| 2、项目名称:新安县自然资源局新安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18,095.72元 |
最高限价:818095.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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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新安政采磋商(2023)0136号 | 新安县自然资源局新安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项目 | 818095.72 | 818095.72 | 是
| 81809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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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安县自然资源局新安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项目,项目服务地点位于洛阳市新安县,服务内容为:根据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依据分等、定级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并结合新安县实际情况,对新安县范围内现有的园地、林地和草地进行分等定级工作,详见磋商文件; 5.2采购范围:新安县范围内现有的园地、林地和草地进行分等定级工作; 5.3资金财政资金; 5.4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5.5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 5.6包(标段)划分:1个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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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3.2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含)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响应文件中须附备案函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5月31日 至 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响应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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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6月13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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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质疑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3、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4、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自然资源局 |
| 地址:新安县城关镇民丰路2号 |
| 联系人:翟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7280784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室 |
| 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