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泾大道沿线河道整治(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永昌泾大道沿线河道整治(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E3205010304041270001001;
永昌泾大道沿线河道整治(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J.CL2023-022、E3205010304041270001001)
1、苏州通恒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永昌泾大道沿线河道整治(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已经相行审投初[2023]14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点击下载:新点招投标软件下载、云蜻蜓招投标软件下载)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永昌泾大道沿线,涉及周家浜、西钱泾及阮家浜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相城区漕湖街道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
本工程共涉及三条河道,分别为周家浜(长334m)、西钱泾(长804m)及阮家浜(长416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 新建护岸及河坡绿化等工程。
(3) 工期:150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7月0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指令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1月27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标段序号
| 标段
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
和信誉
|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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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DJ.CL2023-022、E3205010304041270001001
| 永昌泾大道沿线河道整治(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 1015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 水利水电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 信誉良好
| 信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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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本项目弃土堆场(排泥场)由投标单位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25000立方米。投标单位须提供弃土堆场(排泥场)证明原件扫描件(排泥场证明需写明弃土场提供单位同意本项目土方堆放的相关说明,否则视为无效)。弃土堆场(排泥场)证明包括土方堆场的地点、容积、运输线路、堆场的照片、排泥场责任主体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日期等资料。弃土堆场(排泥场)证明须经镇级(街道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含排泥场责任主体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弃土堆场(排泥场)证明须在规定端口按规定格式上传,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评标专家组需对排泥场所选址和本项目位置之间运泥方式、路线的合理性进行判定(如跨区、跨市运土是否允许,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对沿途的环境、道路、水域等是否有影响,是否违反环保要求,是否有禁止运输的情况),如经判定属于不合理排泥场选址,则视为本项资料缺失,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处理;
(5)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30日00:00至2023年06月06日23:59:59;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8、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0日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投标文件;
8.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9、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10、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11、招标人地址:苏州市相城区
招标联系人:顾家伟 传真:/ 电话:0512-65807017
E-Mail: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中路99号华宇星云汇生活广场1幢10层
联系人:汪明、周家慧 传真: 电话:0512-66185285-8029
邮编: 215000 E-Mail:
13、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王卫男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
联系电话:0512-66185285-8029 上岗证号:/
14、本公告: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6日
15、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招标人:苏州通恒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