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DK20230017地块项目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DK20230017地块(生物医药产业园八期A区)一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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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DK20230017地块(生物医药产业园八期A区)一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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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项目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DK20230017地块项目 | 项目编号 | GYY202303035 | | 招标人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 | | GYY20230303501 | 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DK20230017地块(生物医药产业园八期A区)一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方案、初步、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 | 公开招标 | 45000.000000(万元) |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 | 标段规模: | 本标段总建筑面积约8.26万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约7.36万平方米,最大高度约99.75米,最高19层,最大单跨跨度约9.8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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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是否委托中心管理:是 户名: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50.00 账号:507976226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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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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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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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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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业绩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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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0年5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价26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 (2)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5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投资估算26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3)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价26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注:满足(1),(2),(3)之中的一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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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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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人可以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9.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其他条件:13.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造价咨询,全过程咨询服务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单位;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3.4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3.5资格预审申请人(以资格审查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数据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3.6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但内容须包含本公告中:第7、8、9、13.1和13.2的内容。 13.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13.8说明:本公告中的“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固定版本,无法修改)指的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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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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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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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请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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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6/129:30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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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翠微街9号月亮湾国际中心23楼 |
| 联系人: | 马达 | 传真: | | 电话: | 0512-67996315 |
| 邮编: |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代理部 |
| 联系人: | 唐玉华、姚祎梦 | 传真: | 0512-68079725 | 电话: | 0512-68320473 |
| 邮编: | | E-Mail: | zc20180801@ |
|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12、0512-66605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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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本公告为: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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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负责人(签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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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公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