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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智慧县城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软件开发服务招标补遗(一)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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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口县智慧县城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软件开发服务招标补遗(一)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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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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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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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智慧县城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软件开发服务招标补遗(一)各投标人:我司于2023年5月26日发布了招标编号为:CCITC-2023-ZB-038,《河口县智慧县城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软件开发服务》的招标文件,其中付款方式调整如下:(1)进度款:中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软件开发工作,经甲方确认完成的工程量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电汇、银行承兑或供应链金融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计量金额的50%。(2)试运行款:试运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电汇、银行承兑或供应链金融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计量金额的30%。(3)结算款:完成相应的软件开发调试工作,满足合同及需求确认书中要求的相关内容,且完成工程结算,经跟审单位初审报政府审计部门审核,取得最终审计报告,双方进行最终结算,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电汇、银行承兑或供应链金融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4)质保款:待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五年)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以电汇、银行承兑或供应链金融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剩余结算款。银行承兑或供应链金融方式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在收到业主通过电汇方式支付相应的该合同内容工程款达到50%以上的情况下,将以电汇方式向乙方同比例支付。各投标人收到招标补遗后,确认收到并认可我方调整后的付款方式,请回函相关说明(加盖公司公章)至邮箱:wangrui119@。特此公告。招标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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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信息 |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1 | 软件平台 |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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