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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2023-2024年零星小型违法建(构)筑物及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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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2023-2024年零星小型违法建(构)筑物及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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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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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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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2023-2024年零星小型违法建(构)筑物及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9420001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2023-2024年零星小型违法建(构)筑物及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90,000.00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为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负责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2023-2024年零星小型违法建(构)筑物及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报价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报价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报价函》)。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6、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一)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5月30日上午9:00至2023年6月6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潜在报价单位在获取采购文件之前,须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
(三)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磋商地点
(一)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6月12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二)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三) 磋商时间:2023年6月1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四) 磋商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九、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文件采用线上(电子版)和线下(纸质备用)并行的方式,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青竹大街32号
电话:020-8443224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7室
邮编:510060
采购项目联系人:邹工、陈工
电话:020-83540305、83546109
E-mail:gmetb2@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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