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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23GC060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鹤浦镇大沙至风门口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23]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海博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财政性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象山县海博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象山县鹤浦镇大沙至风门口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鹤浦镇
2.3工程造价:详见补遗书
2.4建设规模:路线全长9367米,一般路段路基宽度为6.5米,标准横截面布置为:0.25米土路肩+2 times;3.0米行车道+0.25米土路肩;设置硬路肩路段路基宽度为8.0米,标准横截面布置为:0.25米土路肩+1.50米左侧硬路肩+2 times;3.0米行车道+0.25米土路肩。路面结构层采用4厘米SBS改性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型+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型。
2.5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2.8招标范围:象发改批复范围内的道路、桥涵、边沟、截水沟、急流槽、挡墙等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详见本次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
投标人办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分中心网站查阅服务指南《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4.3交易平台收取100元/项目/家次的系统使用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上交易系统-工程建设-业务管理-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海博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新华路279号
联 系 人:娄勇豪
电 话:15869573566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河东路775号
联 系 人:胡懿璐
电 话:0574-89502961、18968367766
传 真:/
时间安排表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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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21日9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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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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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1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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