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公交基地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河西公交基地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株发改审[2023]1号文,项目业主为 ,招标人为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本章第1.2.3款,项目总投资为1971.46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为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河西公交基地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
1.2.2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278号;
1.2.3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河西公交基地停车场和公交综合楼线网的提质改造工程,以及场区内的立体停车库、电梯、充电桩、给排水、强弱电等建设工程。涉及停车场改造面积约14843平方米(新建地面停车位约230个);新建一个立体停车库(建筑面积约1248.42平方米、约48个停车位),新建一座办公楼电梯(建筑面积约为65.25平方米)以及充电桩5个。项目总投资1971.46万元。
1.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3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天(日历日,下同);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1.4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要求五级及以上)或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专业工程师及以上3.资格审查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2〕15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1);□综合评估法(2)。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资审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政工程—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的发布情况。
5.3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30 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28686070。
9.特别
〔2022〕66的要求编制。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的,是严重的失信行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上报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年内其市的。9.3
.1投标人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出具履约担保的意向书,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适用于招标上限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9.3减价幅度不超过履约担保金额;减价幅度超过
.3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10%的,只接受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中标金额的10%应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超过10%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提交。
日内(接获中标通知书时间为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在湖南省动态监管平台备案后推送到中标人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的时间)9.3.5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1)非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开工单方面日,,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2)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完成相关工程,超过关键节点工期10日以内处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0.5%计;工期违约累计达10至20日的从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20日的加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2%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30天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按序时进度对应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报价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责任,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9.4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9.5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TEL:QQ:541000828。9.7其它内容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278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9733319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1225号;
联 系 人:粟林、刘文讯、雷土桂;
电 话:18573345503;
电子邮件:609564583@。
附件1: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 序号 | 施工节点 | 工期(天) | | 区域一 | | 1
| 给排水
| 25天
| | 2
| 立体停车库
| 90天
| | 3
| 电梯工程
| 90天
| | 4
| PPT雨水收集池
| 90天
| | 5
| 强弱电工程
| 25天
| | 6
| 破除破损砼路面
| 40天
| | 7
| 恢复砼路面
| 13天
| | 8
| 电气安装
| 40天
| | 9
| 细部处理,铺设沥青路面
| 13天
| | 10
| 绿化
| 15天
| | 11
| 标线
| 5天
| | 区域二
| | 1
| 给排水
| 25天
| | 2
| 强弱电工程
| 25天
| | 3
| 破除破损砼路面
| 25天
| | 4
| 恢复砼路面
| 13天
| | 5
| 电气安装
| 40天
| | 6
| 细部处理,铺设沥青路面
| 13天
| | 7
| 绿化
| 15天
| | 8
| 标线
| 5天
| | 总工期
| 100天
| 要求:
1、上述关键节点完成的必须是完全合格的工程。
2、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 年7月1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关键节点工期承诺,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可以少于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但须确保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节点工期一致。
4、投标文件中承诺关键节点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不得超过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
附件2: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
意 向 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
鉴于(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参加你方作为招标人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若(投标人名称)中标,我方愿意为(投标人名称)出具“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9.3条”约定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银行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保函出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相关条款,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适用于招标上限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附件3:投标人承诺书
承 诺 书
至:(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行贿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五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
特此郑重承诺!
承诺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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