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郑口排渠生态修复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故城县郑口排渠生态修复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故发改法规【 2022】6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故城县郑口排渠生态修复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故城县郑口排渠(顺达路至南湖段)及堤口渠(中华街至郑口排渠段)。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对郑口排渠(顺达路至南湖段)及堤口渠(中华街至郑口排渠段)进行生态修复,项目涉及河岸绿化工程81979㎡,硬质场地8598㎡,园路9560㎡,栈道863㎡,出挑平台797㎡,基础绿化工程50238㎡,照明工程6300延米,给排水工程81979㎡,座凳、垃圾桶、标识牌40个。 计划工期:5个月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机械设备和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外省企业须具有进冀手续 (须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信息查询”“进 冀建筑企业”栏中查到且在备案有限期内) ;
3.3
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给予小微企业3%的价格分加分优惠,投标单位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 件)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 3.6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 网 ( 、裁判文书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 录
(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则不 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以评标现场的查询为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6-02 09:00
至
2023-06-0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6-2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筑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故城县郑口镇顺达西路 |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和平西路115号天缘盛世家园4号楼1单元15层1511室 |
邮编:
/ | 邮编:
053200 |
联系人:
姚主任 | 联系人:
韩先生 |
电话:
0318-6652172 | 电话:
13363306205 |
传真: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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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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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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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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