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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3年3月-4月基建日常维修施工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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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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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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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子集团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2023年3月-4月基建日常维修施工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方,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ZPMC(CX)-ZB2023-05-210 项目内容:2023年3月-4月基建日常维修施工项目 1.3(施工/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 666 号(厂区) 1.4(施工/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施工/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完成。 1.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标段说明: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 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 500 万元以上; (2)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涉及到所有内容; (3)资质证书类别(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近 3 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 3 例以上;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年检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 (3)企业情况简介; (4)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证件(不少于5个);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近 3 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2020-2022年合同复印件,至少三份); (7)近 3 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2020-2022年); (8)近 3 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 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 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 3 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 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 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近 3 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 职业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 其他处罚措施); (11)拟投入本项目的企业相关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12)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3.3 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 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3.4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9:00前(北京时间)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风滨路666号 (振华重工2#门) 联 系 人:张明月 报名邮箱:zhangmingyue@ 备案邮箱:zpmcsupply@(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18265602804 投诉举报电话:021-56856666-211152 投诉举报邮箱:cxjw@ 备注:疫情管控期间投标方先将报名资料以PDF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待解封后一周内补齐盖公章的纸质版资质预审资料 4. 报名方式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疫情管控期间投标方先将报名资料以PDF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待解封后一周内补齐盖公章的纸质版资质预审资料。 5.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银行回单、zpmcsupply@的邮箱))。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扫描后发给到zhangmingyue@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兴支行 税 号:91310000607206953D 帐 号:03311510040014059 7.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或申请议标。 8.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 10.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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