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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关于昌吉市新建室内全彩LED显示屏的项目
项目编号:62023060295300458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党海治/马磊09945302048/17799413344
报价起止时间:2023-06-02 13:04 -2023-06-07 20:00
采购单位:昌吉市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所供商品必须满足采购单位需求,负责安装运输至指点位置,调试时并且交付使用,按照产品服务期限保证售后服务,字数所限,详细请看采购人需求附件。
附件:室内全彩屏(Q2H) (1).xls
响应附件要求:中标后负责货物、运输、安装、装卸、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供商品必须满足采购方要求,满足所有参数要求,中标后先查阅所有样品,样品确认无误后留存采购方,7*24小时技术支持,如出现问题60分钟响应,半小时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在到达后1小时内处理完毕,重大故障不超过12小时处理好,如果超过12小时还不能恢复的,提供应急预防。2、各参与投标方,必须在投标人响应明细中清楚注明各类投标商品的、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严格按照上述表格所列事项投标,未按要求投标的,采购方拒绝采购,投标方不满足投标要求,恶意投标,采购方保留保留投诉、诉讼等权利。3、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放入投标方参数内,所提供商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的GB/T强制性标准,达到环保要求,如质量不合格,出现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采购方有权拒绝采购并且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利。4、按实际需要,指点地点送货并交付使用,本次中标售后服务质保期为三年,三年内履行质保期服务项目。 5、中标方在货物生产、运输、组装、安装、卸载等过程中一切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中,中标方在货物生产、运输、组装、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火灾、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运输损坏、变形等)均与采购方无关,均有中标方自行承 。 6、中标方要使用有相关资格、资质的人员从事中标货物运输等全流程。 7、中标单位及个体户无违法犯罪记录。 8、验收合格后分批分次供货,按需结算货款 。 9、在质保期内拒绝提供服务的,采购方会按照要求上报财政部门或者投诉,在同类招标中拒绝使用其产品。 10、采购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部分全部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供方承担相应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中标方负责赔偿采购方一切损失,必要时提供相关产品的权威检测报告。 11.付款方式:.最终验收后30日内付款90%。,质保期结束完全履行合同约定后支付尾款。 11、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中山路街道 昌吉市世纪大道100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