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四联干河沿河公路(丰县X205北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E3200000051026110001001
丰县四联干河沿河公路(丰县X205北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FXSLX205-JL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四联干河沿河公路(丰县X205 北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施工图已由丰县交通运输局以丰交〔2022〕41号审查通过,项目业主为丰县农村公路建设管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及省补资金,且资金计划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丰县四联干河沿河公路(丰县X205北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共设1个施工监理标段,即FXSLX205-JL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对应的施工标段为FXSLX205-SG1标段、FXSLX205-SG2标段。
丰县四联干河沿河公路(丰县X205北段)建设工程项目起于254省道四联河桥东桥头,路线沿四联干河东岸向南,至太行堤河北岸折向西,延太行堤河北岸向西至辘湾村,利用现状辘湾桥接线道路折向南,至赵庙村北侧沿现状C502向南,止于518国道,路线全长18.827km。全线设置桥梁3座,共长165.4m。其中中桥2座,共长130.96m,小桥1座,共长34.44m。设置涵洞41道。
FXSLX205-SG1标段:起点至207县道段,桩号范围K0+000~K10+395,全长10.395km。本项目采用三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9m,设计速度3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内容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包含杨庄南桥和袁堂闸桥)、安保设施、路线交叉、排水工程等。建安费约5200万元。
FXSLX205-SG2标段:路线为207县道至终点段,桩号范围K10+395~K18+827,全长8.432km。本项目采用三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9m,设计速度3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内容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包含卜花楼西桥)、安保设施、路线交叉、排水工程等。建安费约3900万元。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监理工作内容为FXSLX205-SG1标段、FXSLX205-SG2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等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文明、费用、进度、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本项目监理费用约99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涵盖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施工期监理服务期(含施工准备期)为34个月,其中施工工期为10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 监理机构设置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根据《江苏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新建或改扩建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1.3信誉要求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监理单位)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3.1.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资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
(2)自2020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新建或改扩建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总监(组长)视为总监理工程师;
(3)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在社保系统的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4)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3.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及“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县农村公路建设管养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丰县中阳大道322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5262096311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 址 :徐州市淮海西路207号
联 系 人:王春雷、孟宇琪
电 话: 0516-85797030、18361240904
电子邮箱:xzjty_ztb_m@
8.其他
1、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总监(组长)视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6月2日,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6月 25 日 9时 30 分。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25 日9时 30分,截止时间为 2023年 6月 25 日 10时 00 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9、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项目专用本和补遗书等组成。《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等由投标人自备。
10、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11、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 PC端、安卓系统、IOS 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腾讯会议号:157-421-529
12、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13、因系统原因本项目“招标文件封面”以及自动生成的招标人修改不了,仅使用丰县交通运输局发布该项目招标公告,该项目实际招标人为丰县农村公路建设管养领导小组办公室。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需要自行填写招标人的地方,均填写丰县农村公路建设管养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