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服务区及收费广场路面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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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服务区及收费广场路面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414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平广扩建工程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广扩建工程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该工程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服务区及收费广场路面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起自平潮北枢纽互通式立交西侧,经南通市通州区、如皋市,泰州市靖江市、泰兴市,止于既有广陵枢纽互通式立交东侧,接已扩建的沪陕高速公路广陵至江都段。路线全长48.966公里。全线设置收费站5处(葛市收费站、九华收费站、如皋港收费站、季市收费站、广陵收费站)、养排中心1处(与葛市收费站合建)、服务区1处(石庄服务区)。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服务区及收费广场路面施工项目,其中石庄服务区路面面积约66400㎡,广陵收费站收费广场面积约6100㎡,季市收费站收费广场面积约6100㎡,九华收费站收费广场面积约6100㎡。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即PGK-FJLM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石庄服务区南北两区广场水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及九华、季市、广陵收费站收费广场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上述具体工作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15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1月27日。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b、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良好,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至少担任过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b、项目总工
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总工或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9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广扩建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九华收费站
联 系 人:周仁鼎
联系电话:0513-87573679
招标代理: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6楼A座
联系人:倪静、沈银燕
电话:025-84462888-206
传真:025-84207572
E-mail:397577081@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3年6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