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山县铜陵城区矮护栏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12号锦绣碧湖A区15幢B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CG[2023]-034
项目名称:东山县铜陵城区矮护栏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6.6562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6.656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东山县铜陵城区矮护栏项目
| 1.00
| 1866562.5.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通知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1、须根据项目所属类型按通知的规定提供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5日 至2023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12号锦绣碧湖A区15幢B601室
方式: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12号锦绣碧湖A区15幢B601室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12号锦绣碧湖A区15幢B6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12号锦绣碧湖A区15幢B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供应商须是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山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地址:东山县铜陵镇演武街东亭路193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3328808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佰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12号锦绣碧湖A区15幢B601室
联系方式:小林;18959613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1895961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