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新材料产业园地二阶段项目地上附着物现状调查以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意向申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比选材料。
1.比选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新材料产业园地二阶段项目地上附着物现状调查
1.2比选内容:约2276亩用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无人机航拍,并根据航拍的影像底图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土地现状地类调查,分别调绘出各类种植物、灌木林、道路、房屋等地类范围,并形成现状地类成果图,制作地类图斑信息表格等技术工作。
1.3控制价:100元/亩(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1.4公告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9:30。
1.5开选时间及地点:2023年6月9日9:30,三都办事处综治二楼会议室。
1.6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约2276亩用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无人机航拍,并根据航拍的影像底图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土地现状地类调查,分别调绘出各类种植物、灌木林、道路、房屋等地类范围,并形成现状地类成果图,制作地类图斑信息表格等技术工作。
2.合同内容:进行本项目约2276亩用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无人机航拍,并根据航拍的影像底图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土地现状地类调查,分别调绘出各类种植物、灌木林、道路、房屋等地类范围,并形成现状地类成果图,制作地类图斑信息表格等技术工作,并10工作日内提交测绘结果,工作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工作费用。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必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比选申请人具有摄影测量与遥感和航空测绘摄影相关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人员和技术等方面均满足本项目要求。
3.3比选申请人近一年无不良记录。
4.比选文件的公告方式及材料接收
4.1公告方式:网上公告,比选文件可由此网页下载。
4.2接收比选材料时间:公告期间均接收提交的比选材料
4.3比选申请要求:申请人需提供项目比选报价申请书在比选前报送至儋州市人民政府三都办事处。
4.4接收方式:现场报送材料。
特别说明:请首次参评我办项目的单位务必提前与我办工作人员提前对接申报流程。
5.比选流程
比选人不对申请人的比选文件进行公开开标。
5.1编制比选文件;
5.2发布比选公告;
5.3接收比选材料;
5.4组织比选小组评价报价文件;
5.5确定承担本项目的参比人;
5.6公示本项目中选单位。
6、报价要求
本工程项目报价采用单价报价,评标办法为资格和报价格式符合要求的,比较单价高低,投标单价最小者为中标单位。报价书应按本公告说明报价内容报价(元/亩),报价日期按开标日期,盖企业或单位公章,报价书为A4一页纸即可,后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密封投递,密封袋上封口处盖企业或单位公章。截止时间之后投递标书的,作废标处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儋州市人民政府三都办事处
联系人:曾工
电话:18789762903。
儋州市人民政府三都办事处
2023年6月5日
附件:比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