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B【2023】87号
项目名称: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备注
|
| 1
| 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
| 1项
|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⑤本合同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2、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5日 至2023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 6 月 5 日起至2023年 6 月 12 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版)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磋商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原件给我司核对,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磋商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磋商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普贤路496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595-22672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小赵 0595-2816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赵
电 话: 0595-2816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