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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交三公局六安项目商混采购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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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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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六安市S329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商品混凝土)招标编号: 建筑公司2023-81-六安-商混1. 招标条件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六安市S329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已建设成立,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商品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六安市S329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新建1处收费站和1处养护工区,其中收费站位于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养护工区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总建筑面积为6832.4㎡,分两期实施,目前首先实施一期工程。一期总建筑面积为4647㎡,一期工程内容有场区土方平整、房建工程、场区室外道路、收治超匝道及主线拓宽道路、涵洞、路基排水、收费设施、机电交安设施、钢结构工程、绿化工程等。2.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3年6 月6 日14:00 至2023年6 月16 日15:00 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6 月16日14:00 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六安项目商品混凝土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以下账户)收款账户: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CNAPS号码:301100000728 收款帐号:01-10-000365-01(横线不可省略)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月26 日15:00 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 月26 日15:00 止,2023年6 月26 日15:00 开标。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整标。5.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6 月26 日15:00 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5.6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六安项目商品混凝土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收款账户: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CNAPS号码:301100000728 收款帐号:01-10-000365-01(横线不可省略)6. 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招标人信息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家园四区10号楼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六安市S329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公司联系人:关女士联系电话:18612925559项目联系人:李新生联系电话:13220401580电子邮箱:2403047666@(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 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 SH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600.00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六安市S329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 招标人指定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数量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 2023年6月至工程结束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1150.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500.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2350.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3100.00 | | 合计 | | | | 7700.00 | | 1.技术要求: 混凝土质量要求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46-2014)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204-2015)的要求的有关规定;混凝土配合比应通过计算、试配、试验确定,确保其满足强度、耐久性等质量要求 | | 2.验收:该合同全部混凝土按“供货票据”的方量结算(供货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签收后的送料单中所记载立方米之和结算),双方约定混凝土容重按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执行,甲方可随时派工作人员抽验运输车的装载量,误差超过2%以上时,上批次抽检时间与本批次抽检时间段所供混凝土按本次实际抽样量结算。 | 1.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20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日至本月15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2.物资结算后30天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80%,60天内付至该期结算的97%;剩余3%结算款为质量保证金,扣除的质保金在合同终止质保期届满后一个月内,以支付工具等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家园四区10号楼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六安市S329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公司联系人:关女士联系电话:18612925559项目联系人:李新生联系电话:13220401580电子邮箱:2403047666@(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 2023年6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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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信息 |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1 | 混凝土 C15 | | 600 | 立方米 |
| 2 | 混凝土 C20 | | 1150 | 立方米 |
| 3 | 混凝土 C25 | | 500 | 立方米 |
| 4 | 混凝土 C30 | | 2350 | 立方米 |
| 5 | 混凝土 C40 | | 3100 |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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